温馨提醒:建院60多年来,医院全体员工发扬“厚德、精医、敬业、创新”精神,坚持以“救护生命、关爱健康、真心呵护、诚信服务”的宗旨,努力以精湛的医术、良好的医德、优美的环境,为病员及家属提供满意、放心的医疗服务,为全县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咨询电话:0834-8531121
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组成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的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审核实行州级统一,全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一使用金保网络结算;今年10月份四川省异地即时结算平台也将启动运行,省级异地即时平台的运行将开启异地医疗保险住院结算的新的结账模式;省异地即时结账平台指病人在省内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无需全额垫支,出院后即可在就诊的医院即时进行出院结账,极大缩短了病人报账时间,缓解了病人看病的经济压力。
城镇职工医疗账户分为门诊账户和住院统筹基金账户。
个人帐户(医保卡)的用途,主要是用于支付门诊药品费和检查、治疗费用。
统筹基金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报销政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根据住院级别不同设相应的起付线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三级医院起付线:在职550元;退休:500元;
统筹支付比例:在职84%,退休87%;
医院级别比例:在职16%,退休13%;
乙类药品自费10%、一次性材料自费20%;
用药严格按2010年版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执行。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基本水平、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
一个自然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金额25万元,补充医疗补助18万元;
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材料100元以上及血液用品需开具审批单;
收费严格执行凉山州物价局、凉山州卫生局凉价发2006《凉山州医疗服务价格》执行;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今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
三甲医院起付线500、统筹报销比例70%、医院比例支付30%,乙药自付10%、材料自付20%
一个自然年度封顶线12万元。
居民医保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参保的当月参保当月有效,90天后参保的1年后才可享受。
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费用的交纳按社保中心要求在每年的4月1日—4月30日;在校学生缴费在每年的9月份由学校统一购买,如不按时交纳参保费将视作脱保,所以居民医疗保险及时交纳参保费用尤为重要。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
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特点:1、符合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医疗保险制度;2由农民、政府、集体共同合作出资的医疗制度;3以大病统筹为重点的医疗制度;4带有互助性质的合作医疗制度。
新农合结算实行四川省省级网络平台统一结算,各县、市根据各自基金情况设有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注:起付线和报销比例根据各县市当时基金的运行情况可调整):